法制網北京12月17日訊 記者黃潔 通訊員趙岩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北京鐵路運輸兩級法院正式受理指定管轄案件工作會議上瞭解到,從本月21日起,北京市東城、西城、朝陽、海澱四城區內發生的運輸合同糾紛、保險糾紛民事一審案件將統一由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受理,對上述案件提起的上訴案件由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受理。同時,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還將受理北京市中級法院管轄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和保險糾紛民事一審案件。
  據瞭解,2012年6月6日,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北京鐵路運輸法院正式移交北京法院屬地管理。為進一步發揮鐵路運輸法院審判職能作用,提升兩級法院的司法能力和公信力,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範圍的若干規定》有關要求,北京高院經審委會討論通過,並報最高法院批准,指定部分地方法院受理的上述案件由北京鐵路運輸兩級法院審理。此次民事案件指定管轄範圍的明確,為鐵路法院突破專門法院的定位,實現審判職能的調整和強化奠定了基礎。
  據悉,鐵路兩級法院的立案庭、法庭線路圖將在互聯網上公佈,方便當事人隨時查詢。  (原標題:北京調整運輸合同和保險糾紛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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